一、项目名称: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服务(第二次重新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本次保险服务覆盖学生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意外受伤、伤残、死亡等意外事件。实习是指学生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学校安排或者经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暑期社会实践等教育教学活动。具体保险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一:《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服务项目(第二次重新招标)服务内容及要求》。
2、项目规模: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大写:肆拾万元整(¥400000元),按在校学生模拟数量15000人计算。实际结算按中标人投标单价根据全日制在校学生实际人数结算。
3、合同签订:
中标人必须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4、执行期限: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保险购买服务并且将所有生效投保单交付采购人。
5、投标人中标后不得放弃履行中标人义务,中标人如若放弃中标资格,学校禁止中标人自放弃中标资格之日起三年内中标人以及中标人设立的其它关联公司参与本校所有校内采购项目投标及供货资格。
三、报价注意事项:
1、超出本次项目最高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必须响应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所有条款的前提下针对本次项目的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作出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本项目报价必须包含服务、税金、售后服务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一切预见及不可预见等全部费用。
5、投标人报价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报价为准。
6、投标人报价单价与总价不一致时,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四、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登记注册的保险机构。
2、投标人如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必须出具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
3、本项目不受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校招标采购过程中未履行中标人义务的供应商及其关联公司进行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必须响应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中标人(单位)
1、付款方式:
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无违反合同要求的,乙方将所有保单交付给甲方,保单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所有保单总金额。
2、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交付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及本项目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项目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服务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及其他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禁止乙方及乙方设立的关联公司三年内参与甲方校内采购项目投标及供货资格。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3、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5、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六、报名及投标办法:
1、报名形式及时间:本项目接受邮件形式报名,请潜在投标人自本公告发起之日起至2017年6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6:00内(节假日除外)进行报名。
2、报名办法:各投标人将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电子档发送至邮箱:2540485498@qq.com,附所报项目名称、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收到提示报名成功的邮件回复视为报名成功。
3、答疑:请各投标人于2017年6月22日下午15:00派人员到投标文件受理地址参加本项目现场答疑会。
4、投标办法:请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于2017年6月23日上午9:20—9:30,以密封盖章形式将投标文件直接送抵评标现场,逾期不受理。
5、投标文件受理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三楼1310室。
6、开标时间:2017年6月23日上午9:30,投标单位须派单位法人或其授权人参加评标会项目价格唱标,并凭有效的证明文件进场签到。
7、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757-22328570(胡老师)。
七、投标文件注意事项及构成 :
1、投标文件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其中正本壹份和副本肆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若无标注“正本”、“副本”,则随机选择一份“副本”作为“正本”处理。若无标注“正本”、“副本”且投标文件不一致,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文件须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书写工整,字体清晰。
(3)投标文件需盖骑缝章或者每页盖公章,招标文件中已明示需加盖章签名处,均须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及盖章。
(4)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并加盖公章才有效。
(5)本项目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文件一经受理不予退回。
(7)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包装,并在所有封口处盖章。
2、投标文件的构成:
(1)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投保方案。
(5)报价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的服务要求进行报价)。
(6)具体投标文件格式见附件二:《顺德职业技术学院项目投标文件格式文档》。
3、投标文件必须符合以上要求,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确定中标单位方式
本项目选取项目报价(单价)最低价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单位。
附件一:《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服务项目(第二次重新招标)服务内容及要求》
附件二:《顺德职业技术学院项目投标文件格式文档》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7年6月13日